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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车陂村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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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周溪村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梅江区金山街道周溪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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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为实施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黄梅村黄姜坪(原黄梅煤矿旧址)“三旧”改造项目,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羌坪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将位于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黄梅村黄姜坪,地块东至山坡,南至开泰寺,西至乡道,北至龙岗山界的1.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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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体育协会评估资助办法》的通知市级各体育协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善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各单项体育协会在群体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规范各类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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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各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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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梅县区府〔2021〕14号)执行。五、社会保障:按照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20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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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梅县区府〔2021〕14号)执行。五、社会保障:按照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21年度第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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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梅县区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梅县区府〔2021〕14号)执行。五、社会保障:按照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梅县区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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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园区分局:《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以下简称《清单》)已经梅州市司法局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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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局、教育局: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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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梅州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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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土地调控工作的通知》(粤府〔2007〕60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土地管理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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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现将《梅州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民政局、市金融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九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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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应急办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8〕6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按《意见》要求,及时为市政府应急办提供相关信息(电子邮箱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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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现将市农业局关于《加快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具体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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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并就组织实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规划》是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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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煤矿业主主动申请关闭煤矿的扶持意见》业经市政府四届〔2005〕第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在煤矿业主提出申请5天内将主动申请关闭煤矿的业主名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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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市级生态示范村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05〕68号)精神,2005年度全市共有39个村开展了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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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关于《梅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卫生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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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停产整治工作,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市政府于2005年11月23日发出了《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煤矿业主主动申请关闭煤矿的扶持意见的通知》(梅市府〔2005〕38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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