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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5月27日梅州市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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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和办公室正副主任等相关领导分工通知如下:陈亮市政府机关党组书记,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协助正勇市长处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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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为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处理不动产登记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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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提高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按照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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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梅州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0日梅州市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为统筹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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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深入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双随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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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和市委、市政府“123456”的工作部署,助推全市乡村振兴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作出如下通知: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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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梅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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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管理,保障排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体污染和内涝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梅州城区实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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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切实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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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发挥市级储备粮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市级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轮换、储存、动用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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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业经省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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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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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广东省建设创新型广东行动纲要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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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基层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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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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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扶贫局、统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3〕17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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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会议程序与规范》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 会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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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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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急管理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中央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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