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广东-梅州

    023年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根据《梅州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2023年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精神,中共梅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因后勤服务工作需求,决定向社会公开招

  •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广东-梅州

    2021年,梅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

  • 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决议

    广东-梅州

    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在梅城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

  • 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决议

    广东-梅州

    中国共产党梅州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7月4日在梅城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

    广东-梅州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

  • 关于印发梅州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梅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梅州城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梅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行为,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梅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梅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

  •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梅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

  • 关于印发梅州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

  • 关于调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限额标准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调整部分〉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25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实际,经市

  • 关于印发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认捐办法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认捐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认捐办法 为积极实施“文化梅

  • 关于印发《梅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梅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梅州市水务局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梅

  •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提高我市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中药配方颗粒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本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此页无正文)梅州市人力

  •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城乡居民医保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各级医疗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关于落实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认真研究,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梅州的战略高度予以足够重视,在安排财政预算时,精打细算,确保农村合作医疗配套资金安排,确保省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二、各县(市

  • 关于做好梅州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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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于2005年3月底前要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广东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

  • 关于2010年度梅州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情况的通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扩面征缴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对影响扩面征缴的关键问题要亲自检查督促抓落实。要注重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地税、工商、工会

  • 关于印发2010年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鉴于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整合时机尚未成熟,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仍由市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执行。《2010年梅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梅州市微调果树保险赔付标准方案(试行)》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梅州市微调果树保险赔付标准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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