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下达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为“十一五”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各县(市、区)、各部门

  • 关于印发梅州市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 关于印发梅州市实施预存征地补偿款暂行规定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实施预存征地补偿款暂行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梅州市实施预存征地补偿款暂行规定 第一条

  • 关于2003年梅州市粮食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3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粮食安全责任书》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保护好稳定粮食生产

  • 关于2005年梅州市粮食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5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

  • 关于全市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考评情况的通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及考评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05〕17号)要求,最近市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镇、村两级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进行了考评,并于3月下旬组织工作组进行了现

  • 关于加强水文测报设施和设备保护工作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保护测量标志的命令》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水文工作的意见》,为加强对水文测报设施和设备的保护工作,确保水文测报的准确性,确保防灾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 关于落实市政府四届18次常务会议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情况通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市府办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市政府四届18次常务会议关于做好安全工作问题发出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梅市府办会函〔2005〕1号),要求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认真

  • 关于做好梅州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国务院批准我省参加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同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信社的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关于印发梅州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梅州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二〇〇六年六月一日梅州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

  • 关于2006—2010年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2006—2010年,我市粮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按照“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和总

  • 印发梅州市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全市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城是乡的宜居区,乡是城的后花园”的总体要求,加快特色宜居城乡建设步伐,全面改善提升我市城乡生活和投资环境,服务“一园两特带动一精”产业发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程,努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任务,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就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

  • 关于印发梅州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梅州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梅州市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规范化标准”,

  • 关于加强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是政府统计工作的重要基础,其统计质量直接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有效。目前,我市镇(街道)无统计机构、无专职统计人员、无独立办公场所、无经费保障的问题十分突出,与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加大采购环节的公开透明度,有效降低药品供应价格、保障药品供应能力、防范购销廉政

  •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公告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

  • 关于印发梅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梅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2011-2015)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梅州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第三批煤矿的公告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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