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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气象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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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1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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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梅市发〔2011〕35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加以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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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建设平安梅州,我市将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试点工程建设,即市确定一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确定一个镇(街)、一个社区(村)、一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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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强矿农纠纷调处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三月十二日关于加强矿农纠纷调处的意见近年来,随着我市矿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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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与市卫生局联系。梅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梅州市流动人口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办法第一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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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十月十九日梅州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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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外地驻梅办事机构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经协办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四月二日梅州市外地驻梅办事机构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外地驻梅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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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网吧监管及责任追究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工商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九月三日梅州市网吧监管及责任追究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网吧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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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医改办(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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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梅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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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关于“山洽会”指定接待酒店宾馆招待所实施整改并圆满完成接待任务的奖励方案》业经四届3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迳向市旅游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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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实施公共事业性收费“一户(卡)通”工程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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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十一五”时期,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节能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显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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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五月十日梅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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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市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金融办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梅州市创建金融生态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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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实施梅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梅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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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2007年,我市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经济发展提质增速、民生问题标本兼治”要求,深入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依托资源培育特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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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粮食工作考评指标下达给你们,请按《关于印发梅州市粮食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08〕20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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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梅州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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