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生态名城”和实施市人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议案情况的报告》,作出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关于批准市人民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驻军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是加强军队建设、巩固国防的大事,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重要内容。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2010—2011年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围绕建设“生态、文化、平安”名城,推动绿色崛起、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要求,按照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部署,市政府研究并制定了《201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经济发展好中求快、民生状况持续改善”的目标,按照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我省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76号)精神,更加扎实有效推进我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我市“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是编制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全面建立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梅州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一月十六日关于全面建立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队伍建设,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现将《梅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梅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重点项目管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部门:鉴于连年物价上涨,五保供养人员实际生活水平下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8年2月1日起调整全市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月人均标准由不低于200元提高到不低于3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五项工程”切实解决我市农村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把水土保持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并作了相应的《决议》。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进我市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税改革的决定》(粤府〔2004〕76号)精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九日 梅州市参加广东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我市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一日游”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四日 梅州市“一日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梅州市“一日游”的管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为“十一五”发展打好基础的关键一年。各县(市、区)、各部门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2005年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实施预存征地补偿款暂行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梅州市实施预存征地补偿款暂行规定 第一条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3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粮食安全责任书》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保护好稳定粮食生产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5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及考评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05〕17号)要求,最近市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镇、村两级预防山体滑坡工作责任进行了考评,并于3月下旬组织工作组进行了现
广东-梅州-兴宁市
广东-梅州-丰顺县
广东-梅州-兴宁市
广东-梅州-梅县区
广东-梅州-梅江区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