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5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第七批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4处)予以公布。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部分以市政府或市府办名义印发(含批复)的市级协调机构成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如下:一、张爱军同志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17日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1)〔2019〕371号),同意将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审定〈梅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送审稿)〉的请示》(梅市农农〔2023〕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梅州市高标准农田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梅州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政府决定建立督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办、省府办有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梅州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粤职转发〔2017〕1号)要求,我市对本级各类证明事项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7〕212号)要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加强保护与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梅州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梅市府办函〔2018〕129号),市政府办公室对8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保留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决定将26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及24项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由我市省“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城乡供水保障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2日梅州市城乡供水保
广东-梅州-兴宁市
广东-梅州-丰顺县
广东-梅州-兴宁市
广东-梅州-梅县区
广东-梅州-梅江区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