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纠风办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和准入条件》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蕉华工业园管委会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十一月九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24—202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5日梅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梅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梅州市委、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09〕90号)规定,市农业局于2013年组织审核工作小组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候选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进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梅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方案》,经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严格、公正的评审,决定授予《客家旅游地理》等8项成果为梅州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授予《白堠乡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2008年11月27日召开的五届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对《关于印发梅州市市辖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的通知》(梅市府〔2007〕18号)作如下修改:附件《对在市辖工业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经梅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住房保障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2月3日梅州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住房保障规定(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梅州市市直转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五月二十日梅州市市直转制国有企业退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市外经贸局关于《梅州市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激励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外经贸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9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关于2009年全市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粤府〔2010〕84号),继续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质量意识,巩固我市企业的质量基础,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1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梅州市100万元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迳向市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设在市环境保护局)。梅州市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切实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着力点,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努力发展特色农业,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使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得到市授牌确认。根据《中共梅州市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业的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促进我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 (一)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4日梅州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外经贸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7日梅州市支持外贸稳定增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重点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九月二十六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09﹞90号)规定,市农业局2009年组织审核工作小组对我市第1—4批8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考
广东-梅州-兴宁市
广东-梅州-丰顺县
广东-梅州-兴宁市
广东-梅州-梅县区
广东-梅州-梅江区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