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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梅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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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2012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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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迳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梅州市淘汰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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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2009年,我市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促发展保增长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千方百计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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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围绕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的目标,严格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采取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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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按照《梅州市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梅市府〔2008〕71号)要求,由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2个考核小组,于2009年2月16日至19日分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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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1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05〕24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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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实施省市人大关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议案的情况报告》,作出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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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市农业局关于《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七月六日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办法(试行)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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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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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调整部分〉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25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实际,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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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认捐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认捐办法 为积极实施“文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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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梅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财政局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交通运输局梅州市水务局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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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提高我市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中药配方颗粒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本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此页无正文)梅州市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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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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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梅州城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粤府〔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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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新建住宅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行为,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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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2020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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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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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市粮食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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