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梅州城区管道燃气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关于加快梅州城区管道燃气发展的若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十月十九日梅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10月23日梅州市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梅州市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十月十九日梅州市优秀农民工进城落户办法(试行)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2010〕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关于印发2010年省政府工作要点的通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现将新修订的《梅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档案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5月4日梅州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第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市政府工作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加快矿业发展,促进矿业产业化,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战略部署,挖掘矿产资源潜力,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确保矿产资源充分、合理、安全、环保利用,做强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9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2015年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在应急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结合实际不断修改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效性和操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梅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今冬明春水利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2012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迳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梅州市淘汰落后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2009年,我市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促发展保增长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千方百计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围绕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的目标,严格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采取有力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按照《梅州市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梅市府〔2008〕71号)要求,由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2个考核小组,于2009年2月16日至19日分赴8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1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05〕24号)的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梅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实施省市人大关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议案的情况报告》,作出了《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市农业局关于《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七月六日梅州市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办法(试行)梅
广东-梅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和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06〕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
广东-梅州-兴宁市
广东-梅州-丰顺县
广东-梅州-兴宁市
广东-梅州-梅县区
广东-梅州-梅江区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